孔内深层强夯法(DDC)地基处理专利新技术(专利号ZL92114452.0),是先在地基内成孔,将强夯重锤放入孔内,边加料边强夯或分层填料后强夯。
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技术与其它技术不同之处:是通过孔道将强夯引入到地基深处,用异型重锤对孔内填料自下而上分层进行高动能、超压强、强挤密的孔内深层强夯作业,使孔内的填料沿竖向深层压密固结的同时对桩周土进行横向的强力挤密加固,针对不同的土质,采用不同的工艺,使桩体获得串珠状、扩大头和托盘状,有利于桩与桩间土的紧密咬合,增大相互之间的摩阻力,地基处理后整体刚度均匀,承载力可提高2~9倍;变形模量高,沉降变形小,不受地下水影响,地基处理深度可达30米以上。
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技术适用范围广,可适用于大厚度杂填土、湿陷性黄土、软弱土、液化土、风化岩、膨胀土、红粘土以及具有地下人防工事、古墓、岩溶土洞、硬夹层软硬不均等各种复杂疑难的地基处理。该技术可根据不同的地质情况和设计要求,就地取材,如:建筑碴土、工业无毒废料、素土、砂、毛石、砂卵石、粉煤灰、土夹石、灰土和混凝土等材料均可做成各种DDC桩。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施工质量容易控制、地面振动小、施工噪音低、施工速度快;成桩直径0.6~3.0m,单桩处理面积1.0~14.0㎡,不受季节限制,同时能消纳大量建筑垃圾,可在城区或危房改造居民区施工等特点。
孔内深层强夯法(DDC)地基处理专利新技术,不仅用料范围广泛,更重要的是突破了地基领域内沿袭多年的传统观念,采用建筑垃圾(碴土:碎砖、瓦、砂、石、土、工业无毒废料以及它们的混合物等)处理地基,变废为宝,不用钢筋、水泥,节省工程投资,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形成了具有绿色环保特征的地基处理新技术。
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于2003年10月30日在北京主持召开了“孔内深层强夯法(DDC)地基处理新技术”(中国专利号ZL92114452.0)科技成果评估会,会议听取了技术持有人司炳文先生的技术报告和用户意见,经过认真讨论,提出如下评估意见。
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是在先成的孔内,采用异型重锤,对填料进行高质量夯击挤扩,强力压实挤密填料和桩周土,显著提高了复合地基的承载力和变形模量,处理深度可达30m,在我国许多地区被广泛推广使用。
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技术,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一、适用范围广,特别对杂填土、湿陷性黄土等不均匀软弱地基有较好的处理效果。
二、可因需就地取材。
三、被加固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模量高,桩周土能有效的被挤密加固,地基变形小。
四、可大幅降低地基处理造价。
五、能消耗大量的建筑垃圾、渣土,消减对环境的污染,是一项实现环境和经济双赢的地基处理新技术。
孔内深层强夯法(DDC)技术的作用机理明确,工艺新颖,夯锤造型独特,填料取材合理,施工效果可靠,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一项具有独创性的地基处理新技术。